离开王震球之后张楚岚做了两个梦,也可以说是一个,毕竟这两个梦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。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有这种体验,会做一个上一次已经做过的梦。
前一次做这个梦的时候,梦里张楚岚大概是跟几个朋友一起做一些危险的事,他蹲在一大堆银光闪闪的破烂前面——是垃圾,真的垃圾,不是张楚岚在装模作样地把金银财宝看作破烂,但这些垃圾又是真的在闪闪发光——破烂山后面探出一张脸,是个年老的,瘦弱的,太阳穴瘪瘪地凹陷下去的男人。他当然是个拾荒者,他凑近张楚岚的脸,他们在低声交谈。
第二次做这个梦的时候张楚岚在一间狭小的船舱,为了省钱,他跟十五个人同住。在梦里张楚岚就意识到他做过这个梦,几乎是意识到的一瞬间他就醒了,梦里的一切场景飞速掠去,就停留在拾荒者凑到他的脸前面,要说话的时分。
他从梦中醒来,同船的人递来一瓶盖杜松子酒,张楚岚摇摇头,捧着垃圾袋大吐特吐。
他擦掉脸上的胃液和呕吐物,把湿热的毛巾盖在疲惫的眼睛上,回忆起闪闪发亮的破烂山前面,男人把脸凑过来的时刻,那种奇异的感受,仿佛他同时是他的父亲、兄弟与儿子。
张楚岚跟王震球的故事开始于一个非常炎热的下午。
他从公路上驶来,停车,走进餐馆,点餐,坐下以后看到了王震球。张楚岚注意到他时,以为他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。平心而论,王震球扮女装几乎没有破绽。他那天穿了件牛仔外套,里面是件短袖,花色看不清楚,下身穿了条全黑色的运动裤,裤脚紧紧收着,露出一段很白的脚踝,脚上蹬了双灰色的帆布鞋。他还带了只黑色的棒球帽,灿烂的金发披肩。甚至他眉毛也画得不错——多少女孩子还顶着两只可怕的眉毛呢,他就画得浓淡适宜、形状姣美了,口红颜色也好看,似乎用了一点粉底,但是很淡,看得到眼睛下方有一颗漂亮的小痣。
张楚岚是为什么要对一个小餐馆里偶遇的人观察这么仔细呢?非但认认真真看了人家的衣着和妆容,还看出了他其实是个男人——因为王震球实在打扮得很出色,很成功,就是个高挑漂亮的酷女孩儿,长得像一个今年夏天刚冒出头的歌手,非常经得起细打量。
王震球的女装几乎没有破绽——几乎,但是张楚岚这个人,特别有种神经病的敏锐,就硬是看出来不对头了。
王震球坐在他右前方第一个座位,是那种横排的三个连着的座位,因为他侧着对张楚岚,张楚岚就刚好看得到他侧后方那一面,张楚岚心想,这女孩眉骨好高。再看看,就觉得他下颌骨稍稍刚硬了些,即使是方脸或者极瘦的女孩子,耳朵到下巴的转角也不会有那种锋利的感觉。王震球下巴很尖,其实从正面和侧面都是没什么破绽的,但就是侧后那个位置,还是有一点明显的。
然后张楚岚就看王震球的手,他在摸一把枪,柯尔特M1911,张楚岚也习惯用这一款。王震球手指很长也很白,但女孩子的指节不是那样。
这时张楚岚心里差不多就有了底,觉得他似乎是个男人——到了这个时候,张楚岚就没有再看了,他把起司汉堡里的酸黄瓜片慢慢地揪出来。张楚岚也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觉得王震球可能时间不太够,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,他会装扮得无可挑剔的。
张楚岚再抬头的时候,王震球刚把他超大杯的冰可乐喝完,转了个方向。王震球抬手捋了捋潮湿的金色长发,红瞳像赤色的湖水一样。张楚岚观察着王震球,从他身上嗅到一丝酸甜的气息。
这是他们的相遇,身后一百米是橄榄色的墨西哥湾,南太平洋轨道上的飞鸟纷纷降临。
他们没有谈论过这个话题,婚礼,爱情,承诺,或是什么类似的东西。
某一次他们刚刚经历过性,张楚岚在王震球给予的性爱中患上哮喘。王震球问他相不相信我爱你。他当然说信,不信也说信了。如果一张床上混进一个王震球,没有人可以撒谎,被他拷问和被他服务一样爽。张楚岚也可以承认,他不会不承认这个,不承认这个没有必要。如果爱毫不费力,那么它一定不是真的。
这就是他们关于这件事的全部交流,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,甚至不如屁股里的精液让人觉得温暖。
王震球喜欢张楚岚之前,有一段特别不开心的日子,喜欢张楚岚就很开心,他以为是因为喜欢张楚岚才变得开心,后来发现不是,是他自己变开心了,因此就不喜欢张楚岚了。
没有什么能束缚他,爱情也不能。他可以把这套歪理邪说当做圣经,反正他情债累累,作恶多端,天堂太挤,他不稀罕。天地如囹圄,王震球是那个最自由的囚徒。
但他认为自己的记性要比张楚岚好得多,起码他不会弄错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分。
南部公路上的汽车餐厅,那并不是他们第一次相遇。他们的相遇伴随着傻逼民谣与爆炸头贝斯手,伴随着空气里烂熟的石榴气味。那天早上碧绿下午苍蓝,晚上变成桔红色,红云漂浮在离地两米的地方,云下的每一个人都被石榴的气味熏醉,唯有一夜好眠才能解开。那是在海棠花开的地方,在大雁塔下,在太平公主遇见薛绍的那个晚上。
在张楚岚离开王震球的二百三十一天又七小时十四分钟之后,王震球发现了一件事。
不会再有这样一个人,握住他的心,像握着一只小鸟。
所以到底能不能,能不能有一种更好的重逢的方式,不要那么戏剧化,不要那么王震球。这种尝试总是垂坠在失败的边缘,因为王震球总是在酝酿混乱,让自己待价而沽。这是他的一部分,算不上是犯罪。
我非常爱你。这是一句有力的表达,高潮的震颤,手臂的交叠,胯骨流下去的汗,睫毛上的热吻,都可以浓缩进去。漫长的旅途,一言不发的下午,见底的油箱,被尼古丁浸泡的肺部,也都可以浓缩进去。
但如果要张楚岚来形容的话,他会说那是洪水冲过脊椎。
并不存在更好的方式,那时候王震球在一个马戏团里训狮子,他们在沙漠里的绿洲表演,搭起彩色的帐篷,背靠着一条几个月会就会重新消失的河流,头顶是亮晶晶的银河,出了沙漠再也不会有这样的银河。
他们总是这样,一边流血,一边相爱,唯一不同的是,这里并无灯红酒绿,也无金碧辉煌,甚至并无光天化日,这怎么能行,他们还没有在这种地方做过。欲望悄悄爬上王震球的脊背,让他的身体和大脑一起生机勃勃。欲望是个好东西。欲望是人还活着的证明。这并不是寂寞,十个人里十个可以说寂寞,百个人里百个可以说寂寞,寂寞不是回事。
在充斥野兽浓厚气味的帐篷里,王震球告诉张楚岚,你爱的所有东西都会让你失望,但我不会。
这就是他浪荡子的人生里最纯最嫩最宝贝的东西。嘴巴说出来的爱都是骗人的,鸡.巴说出来的才是真的。谁要是不吃这一套,那他永远配不上浪荡子,天真无邪,风流成性的浪荡子。
他曾经也想能够清新一些,但太清新的就会让人只想把它放在厕所。所以他最后决定不要那么虚伪,来吧,一起来,这不是个坏东西,一起恶贯满盈,一起欢声笑语,一起堕入地狱,一起永垂不朽。
今夜金星一定低垂,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,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,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,笼罩了山峰,掩盖了海岸,除了衰老以外,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。[1] TE
[1] 杰克·凯鲁亚克《在路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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